2024年1月29日凉山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
一、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,
决定:胡年军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。
任命:肖友呷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二、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的提请,
任命:胡年军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免去:肖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2024年1月29日凉山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
一、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,
决定:胡年军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。
任命:肖友呷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二、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的提请,
任命:胡年军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免去:肖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